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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21-05-20 09:58:14浏览次数:370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不断升高,湿度不断增大,各类病媒昆虫活动频繁,细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易发、高发。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遂宁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疫情防控不能松。餐饮服务单位要遵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严格执行场所通风、消毒等制度,建立并落实每日晨检制度。主动配置“公筷公勺”,引导消费者自觉使用,推出半份菜、小份菜,鼓励餐后打包,倡导绿色环保,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二、食品选购要谨慎。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要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特别是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票据,不购买不合规的肉制品或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植物。不食用不采购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

 

  三、食物储藏要科学。需要冷藏或冷冻的生鲜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导致腐败变质,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冷藏环境温度的范围应在0℃~8℃、冷冻温度的范围宜低于-12℃),并尽量做到分隔或者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不宜久存。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最好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食用冷藏过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使用禽蛋前,应清洗禽蛋的外壳,必要时消毒外壳;破蛋后应单独存放在暂存容器内,确认禽蛋未变质后再合并存放。

 

  四、食物制作要安全。食物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清洁卫生,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食材要洗净,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要生熟分开,避免食品生熟交叉污染。加热烹制的食物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食醋杀菌。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加工制售生食类、冷食类、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应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并使用专用工具容器、设备。

 

  五、就餐场所很重要。外出就餐或者网络订餐时首先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环境整洁、评价较好的餐饮服务单位,应索要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选择路边露天摊点用餐,用餐时,要注意辨别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食品是否存在明显的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

 

  六、维权意识要增强。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出现胃肠不适、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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